绍兴劳动仲裁收费标准
一、法律依据
根据《浙江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的规定,浙江省劳动仲裁的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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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申请费
(1)劳动争议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收费200元; (2)劳动争议标的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收费400元; (3)劳动争议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收费800元。
2. 裁决执行费
对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依照仲裁裁决的金额据实收取,比例为:
(1)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的,执行费按标的额的4%收取; (2)标的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的,按10万元以内部分按4%收取,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2%收取; (3)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以内部分按4%收取,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二、绍兴劳动仲裁收费情况
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收费标准与浙江省的规定一致,具体如下:
1. 仲裁申请费
不超过10万元:200元 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400元 超过50万元:800元
2. 裁决执行费
不超过10万元:4% 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10万元以内部分4%,超过10万元部分2% 超过100万元:100万元以内部分4%,超过100万元部分1%
三、减免费用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减免仲裁费用:
困难职工; 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无故拖欠工资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劳动者; 提出仲裁请求的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困难职工证明、低保证明、退休证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仲裁申请费和裁决执行费由申请人或申请执行人缴纳。 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对于劳动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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