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劳动仲裁申请流程及费用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在浙江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以下是对浙江劳动仲裁的详细介绍,包括费用问题。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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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交申请书: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 受理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组成仲裁庭:由劳动仲裁员、用人单位代表和劳动者代表组成仲裁庭。 4.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席仲裁庭,提交证据、质证、辩论。 5. 仲裁裁决:仲裁庭经过审理后,作出裁决,书面送达双方当事人。
费用问题
1. 申诉费:
根据《浙江省劳动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劳动仲裁实行收取申诉费制度。
经济性争议案件:申诉费为争议金额的1%。 非经济性争议案件:申诉费为500元。
申诉费由申请人预交,仲裁结束时根据案件结果结算。
2. 保全费:
如果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缴纳保全费。保全费的数额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 其他费用:
当事人还需要承担以下费用:
证据保全费:对证据进行保全所需的费用。 证人出庭费:证人出庭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翻译费:需要翻译文件的案件中产生的翻译费。
仲裁裁决后
劳动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会丧失仲裁权。 提交仲裁申请时,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雇通知书等。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享受免费法律援助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参加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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