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劳动仲裁局恢复办公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吉林省劳动仲裁局已于2023年3月1日恢复正常办公。
劳动仲裁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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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局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包括:
工资纠纷 社保纠纷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关系认定 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局申请仲裁:
存在劳动关系 存在劳动争议 争议发生在仲裁机构所在地 申请仲裁在法定期限内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 提交仲裁申请书 2.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 等待受理通知 4. 参加仲裁听证 5. 获得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仲裁裁决的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对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相关信息
劳动仲裁局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 劳动仲裁局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666号 劳动仲裁局的联系电话:0431-89128248
注意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准备齐全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等。 仲裁期间应积极配合仲裁员调查取证,如实陈述事实。 对仲裁裁决有异议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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