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受理后都能认定吗?
在中国,工伤受理后是否一定能认定为工伤,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的。劳动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认定工伤:
1. 属于工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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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工伤的范围,包括:
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救助危难人员而受到伤害的; 因工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社会活动而遭受伤害的。
2. 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
工伤必须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即伤害或疾病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作与伤害或疾病之间的联系,如:
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伤害或疾病与工作性质和环境有关; 存在目击证人或医疗诊断证明。
3. 在规定期限内申报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具体申报期限因省市而异,通常为事故发生后30日内或疾病确诊后15日内。
4. 符合其他认定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工伤认定的因素,如:
劳动者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事故或疾病发生时是否因个人原因; 是否存在故意或违法行为。
认定程序
劳动者申报工伤后,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进行工伤调查和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调查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材料并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评议; 工伤认定委员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认定决定。
认定结果
工伤认定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分为:
认定工伤的; 否定工伤的; 暂缓认定的。
异议处理
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复核机关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结论
工伤受理后是否一定能认定,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劳动者应确保满足认定条件,及时申报工伤,并配合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调查和认定工作。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