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上诉书可以手写吗?
在中国,劳动仲裁上诉书可以手写,但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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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文并未对上诉书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
《全国法院民事诉讼程序基本规范》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起诉状应当用纸张或者电子文本书写或者口头陈述,并记入笔录。纸张书写的起诉状,应当按照诉讼请求写清事实和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具体要求
虽然劳动仲裁上诉书可以使用手写,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内容完整:上诉书必须载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劳动仲裁案号、原裁决摘要、上诉理由和请求。 字迹清晰:手写上诉书的字迹必须工整、清晰,便于法院审阅。 签字或盖章:上诉人必须在手写上诉书上签字或盖章,以示真实性。 附送相应材料:上诉人应当附送原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
建议
虽然劳动仲裁上诉书可以手写,但为了保证质量和便于法院审理,建议当事人尽量使用规范的电脑打印体。
操作流程
到法院立案窗口领取《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状》表格。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上诉人的信息、案号、上诉理由和请求。 签名或盖章。 附送原仲裁裁决书等相关材料。 到立案窗口提交上诉材料。
注意事项
上诉期限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上诉权。 上诉书可以邮寄或直接送交法院,但以直接提交为宜。 提交上诉材料时,请注意保存好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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