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用缴纳流程
1. 诉讼费
根据《民事诉讼费交纳办法》,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按下列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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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案件:按照争议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一交纳,最低100元,最高50000元。 无财产案件:个人每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交纳500元;个人每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交纳300元。
2. 受理费
如果案件调解结案,缴纳200元受理费。 如果案件判决结案,缴纳500元受理费。
3. 财产保全费
申请财产保全的,缴纳争议财产价值的10%,最低1000元。
缴费方式
1. 银行柜台缴费
到指定银行柜台,出示身份证、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即可缴纳诉讼费用。
2. 网上缴费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court.gov.cn/),登录后选择“缴费”功能,按提示操作即可缴纳费用。
费用减免
符合以下条件的原告,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属于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 因对方恶意外逃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诉讼的; 其他特殊情况,法院认为应予减免的。
减免流程
原告提交减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减免。
缴费后
法院会给原告开具收据或缴费凭证。 原告应当在缴费后10日内将收据或缴费凭证送达法院。 法院会在收取诉讼费用后开始审理案件。
其他注意事项
如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可能会中止诉讼程序。 离婚案件中,一方拒不缴纳诉讼费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财产。 诉讼费用不包含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 诉讼费用缴纳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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