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当庭调解吗?
导言 劳动仲裁是中国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它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制度。本文将探讨劳动仲裁是否主要以当庭调解为方式,并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非对抗性方式。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的协助下,协商解决争议。当庭调解是指在劳动仲裁庭审过程中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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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的程序包括: - 申请: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 立案: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仲裁申请予以立案; - 调查:劳动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 开庭: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 - 调解:仲裁庭在开庭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 - 裁决: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的调解特点 劳动仲裁中的调解具有以下特点: - 自愿性: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行为,不能强制调解; - 保密性:调解过程中的信息和文件应保密,不得泄露; - 促成性: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促进争议的解决。
当庭调解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 劳动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这意味着当庭调解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仲裁员会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避免诉讼的对抗性。
劳动仲裁中调解的比例 据统计,近年来中国劳动仲裁中调解成功率较高,约为70%-80%。这表明当庭调解在劳动争议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1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行裁决。”
结论 劳动仲裁并不是完全以当庭调解为方式。但调解是劳动仲裁程序中重要且普遍采用的方式。劳动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实践中调解成功率较高。因此,可以说调解是劳动仲裁的主要解决争议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