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诉讼离婚处理指南
一、起诉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婚前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婚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一方重婚的,或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或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或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或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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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程序
1. 提交起诉状
起诉人应当向被告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
2. 送达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3.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开庭审理。开庭时,原告和被告应亲自出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
4. 裁判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准予离婚或者驳回离婚请求的判决。
三、财产分割
1.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3. 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车辆等不宜分割的财产,可以采取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分割。
四、子女抚养
1. 抚养权归属
《婚姻法》第33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父母双方的条件判决。
2. 抚养费给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冷静处理
离婚是人生中的重大事件,当事人应当保持冷静理智,慎重考虑。
2. 聘请律师
如果当事人不懂法律,或者诉讼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3. 保护个人信息
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诉讼材料,应当注意保密。
4. 执行判决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