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离婚诉讼文书起草指南
引言
在婚姻关系无法调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依法提起单方面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单方面离婚诉讼的文书撰写应包含以下要素:
.jpg)
文书格式
(一)标题:“离婚诉状”
(二)当事人信息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若被告下落不明,应注明)
(三)诉讼请求
明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一般包括: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请求法院对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作出裁定(如有未成年子女)。
(四)事实与理由
详细陈述婚姻破裂的事实,以及符合离婚的法定事由,如: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分居满两年; 其他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维持的情形。
(五)证据材料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所述事实,如:
结婚证、户口簿; 通奸、家庭暴力等行为的证据; 分居满两年的证明; 其他相关证据。
(六)其他事项
诉讼费的承担情况; 起诉时间和地点; 原告签名或盖章。
注意事项
(一)证据的收集
证据是单方面离婚诉讼成败的关键。原告应积极收集各种证据,包括书面文件、证人证言、照片等,以证明婚姻破裂的事实和法定事由的成立。
(二)法定事由的把握
《婚姻法》规定了十种法定离婚事由,原告应准确把握适用事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三)诉讼时效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离婚事由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管辖法院
单方面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不明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单方面离婚诉讼文书的起草应规范严谨,内容翔实充分。原告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准确描述婚姻破裂的事实,并提供有力证据予以证明。通过合理合法的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除不幸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