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诉讼离婚指南
1. 离婚诉讼条件
根据《民法典》(2021年实施),在中国大陆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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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超过两年; 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五年以上,且难以治愈;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2. 起诉方式
当事人可以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原件一份);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据材料(婚姻关系破裂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
3. 起诉状内容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 离婚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婚姻状况(结婚时间、地点等); 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提出抚养权、抚养费和探视权的要求。
4. 诉讼程序
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立案受理。 送达:法院会将起诉状和传票送达被告。 开庭审理:法庭会组织原告和被告开庭审理,听取双方陈述,审查证据。 调解:法庭会尝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调解,法庭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判决。
5. 判决内容
离婚判决书一般会包含以下内容:
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情况; 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和探视权的安排; 其他事项(如一方有过错,可以判决赔偿)。
6. 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自夫妻感情破裂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子女抚养权:法庭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律师委托: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判决生效:判决书自生效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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