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鉴定而进行劳动仲裁的程序
1. 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复议决定书)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工资支付凭证 医疗费收据或发票 诊断证明书或病历 其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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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交仲裁申请
向住所地或工作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职业、住所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 仲裁请求和理由 证据清单
3. 受理仲裁
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书,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4. 调查取证
仲裁庭调查取证,包括: 询问当事人 调查取证 组织专家鉴定
5. 工伤鉴定
仲裁庭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机构将出具工伤鉴定结论。
6. 组织庭审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仲裁庭组织庭审。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提出证据、进行辩论。
7. 调解
仲裁庭在庭审前或庭审中,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8. 仲裁裁决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9. 执行
仲裁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裁决义务。 被申请人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办法》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是劳动仲裁的前提条件。申请人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并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复议或仲裁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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