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8岁的男童,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小学上课期间,因为身体不适,举手7次告知老师身体不舒服,但老师没有作为,最终该学生因身体不适而直接身亡.......这件事情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据记者了解,该学校目前已经了解此事,正在对当事教师进行处理,但此事的发生对于家长的内心是极大的创伤。记者在监控视频当中看到,这位老师一直属于讲课的状态,8岁的孩子当时因为身体不适,一开始举手了几次,老师并没有理会,而后来到了第五六次,老师由于被打扰讲课,告知孩子:“你先坚持一下。”到了第七次举手,下课后,孩子由老师搀扶着走下楼梯。孩子下楼梯时摔倒在楼梯拐角处。随后,孩子的父亲赶到现场拨打了120,将其送往医院。在医院里,孩子深度昏迷后不幸离世。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受刑法打击。
据之后记者的一些了解得知,学校向郭某家长解释称,孩子摔倒的位置正好位于监控的死角处,但家长对于这一说法不予认可。该事件目前依然在持续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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