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的某家餐厅,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一位前往餐厅消费夜宵的网友在该餐厅被营业员问了一声“新年好”,在最后结账的时候发现,多了10元钱!这件事情在该网友心中产生了疑虑,于是该网友立即找到店家,询问这10元是为什么会产生的。店家给出的解释是:“过年我们店铺也没有涨价,这10元就属于过年的一次提升价格。”商家给出的解释在某种意义上是有些荒诞的,而商家更是指出,这次调价的名字就叫“过年好”。
我们可以理解该网友的心情,对于自己的每一笔消费去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也是应有的意识。可以说该网友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个多出来的10元款项,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有所疑问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店家的解释未必有一些敷衍了事,但我们应该更多的让消费者了解到调价或者一些事情的发生,这样可以让消费者与店家之间避免一些不必要矛盾的发生。日前,商家表示该事件属于误会,目前正在以合理的方式解决。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能收,因为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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