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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工伤最低赔偿多少钱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10-31 浏览量:556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级工伤最低赔偿多少钱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辅助器具费:参照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7、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各地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各地规定。

二、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上海)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5、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6、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

7、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8、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9、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及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

10、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1、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9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9级35个月。

13、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

14、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1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支付方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50%。

16、工伤赔偿:因工受伤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7、因工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8、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北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4、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5、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6、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

7、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8、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及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

9、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及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

10、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1、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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