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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居住地怎么写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9-29 浏览量:343

离婚起诉书居住地的写法

离婚起诉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起诉书中,居住地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要素,因为它涉及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来审理离婚案件。在撰写离婚起诉书时,居住地的写法应该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常规。以下是一种典型的离婚起诉书居住地的写法:

起诉人(你的姓名)是中国公民,现居住于(你的居住地)。被诉人(配偶的姓名)是中国公民,现居住于(配偶的居住地)。

离婚起诉书居住地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应由双方共同居住地或者被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本案应由(你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共同居住地或者被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无法确定,可以由起诉人所在地或者被诉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无法确定管辖权,本案应由(你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人因以下事实和理由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1. 婚姻关系破裂:起诉人与被诉人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2. 夫妻感情丧失:起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丧失,无法再恢复。

3. 家庭暴力和虐待:被诉人经常对起诉人进行家庭暴力和虐待,严重侵犯起诉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4. 不可调和的分歧:起诉人与被诉人之间存在严重的分歧和矛盾,无法通过协商和妥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本案应由(你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贵院能够受理本案,并依法判决离婚。

特此申请。

(你的姓名)

(日期)

以上是一种典型的离婚起诉书居住地的写法。当然,具体的写法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常规。在撰写离婚起诉书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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