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邻居借了我38.5万,在2003年的时候,后来没钱还我,他用老家的房子抵给了我,因为都是老乡,我也没要求他过户,也不值钱当时房价,就写了个抵扣的字据。现在房子涨价了,对方要把房子拿回来。说卖掉后还给我,再补给我一点,我不同意,他说当时的字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用户:游客_94Y7cC1y1R 发布:2年前 类型:经济纠纷
答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买卖是不可以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回复于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