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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才能辞职,否则要扣工资。这样可以提前辞职吗?

用户:游客_P6YXeudLuK 发布:7个月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卢峰
卢峰主任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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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需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否则这些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关于您提到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的约定,这实际上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提前一个月(即30天)提交辞职报告是合法且合理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规定了更长的通知期(比如超过30天),或者规定了违反该通知期将扣除工资等惩罚措施,这样的条款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它们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因此,如果您希望提前辞职,而公司不同意,并且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更长的通知期,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只需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要求扣除工资或其他处罚,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