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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司新培育的种子被侵权,可以追索品种权授权日之前的侵权赔偿吗?

用户:游客_IwZ5APFaZP 发布:8个月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宋加茹
宋加茹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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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种子侵权案件中,是否能追索品种权授权日之前的侵权赔偿,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品种权保护期通常从品种权申请日开始计算。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授权之日起计算。如果您的公司在品种权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培育出了该种子,并且在品种权授权之后遭受了侵权,理论上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授权日之后的侵权损失。 如果在品种权申请日之前,您的公司已经公开了该种子的信息(如通过销售、展示、广告等),并且导致该品种信息在品种权授权日之前就已经被公众广泛知晓和使用,那么可能会影响您对侵权赔偿的主张。因为一旦品种信息被公众广泛知晓,就可能构成“现有技术”,这可能削弱您对品种权的排他性保护。 是否能追索到品种权授权日之前的侵权赔偿,还取决于侵权行为的具体时间、范围、性质以及是否有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对您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来决定赔偿金额。 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提供具体的事实和情况,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策略建议。律师将能够帮助您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指导您如何收集和提交必要的证据,以支持您的权利主张。

回复于 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