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物业预收一年物业费合理吗?
用户:游客_K6YgJtGWBl 发布:2年前 类型:房产纠纷
答
律师回复
《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回复于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