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老家摆过酒席、拜过堂也一起生活有了孩子,只是没有领结婚证。之后,又在其他地方和人登记结婚了,她算重婚吗?
用户:游客_i6h5jrG4DA 发布:8个月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婚姻关系的成立是需要通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来确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的有效成立应当以办理了婚姻登记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才是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如果某人在老家已经与他人共同生活并有了孩子,但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之后又在其他地方与他人进行了合法的婚姻登记,并且建立了婚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重婚的问题。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无论是实际同居还是仅仅进行了婚姻登记,只要存在两个或以上的婚姻关系同时存在的情况,都可能构成重婚罪。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构成重婚,还需要具体分析各个情况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是否知晓对方已有配偶、是否有子女、是否存在长期共同生活等。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此类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为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意见。同时,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法律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