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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结婚前男方出钱以女方的名字贷款买房子的话,俩人分手或者结婚后离婚了,男方可以把房子和贷款要回去,但是不能给女方要钱,这种签一个协议在法律上认可吗

用户:游客_ogw1V4zuq3 发布:10个月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周莹
周莹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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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主要涉及赠与、借贷、共有财产分割等多个法律概念。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中国大陆,《民法典》中有相关条款对婚前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进行了规定。 如果男方用自己名下的资金以女方名义购买房产,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该行为是赠与性质,而是借贷性质(即男方要求女方或其配偶在未来偿还),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可能被视为一种借款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分手或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女方或其配偶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前提是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如具有书面形式、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 其次,如果男方的行为被认定为赠与性质,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赠与物的所有权在赠与合同成立时转移至受赠人。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将房产作为赠与行为交付给女方,而双方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女方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在分手或离婚时,除非有其他特别约定(如通过协议明确指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否则男方很难要求收回房产或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因此,建议在进行此类财产交易前,双方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所有协议均合法有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未来的纠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专业法律意见处理。

回复于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