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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遗产的问题,老人留下一套房子,我们兄弟两个,也达成一致了一人要房,补偿另一个人一半的钱,但是去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签署的是另一个人放弃继承,这样是不是有风险?

用户:游客_WXmjr62wVk 发布:11个月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胡晓红
胡晓红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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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确实,在一些情况下,当一方选择接受房子而非现金补偿时,可能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如果接受了一部分遗产(如房产),通常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其他遗产(如现金、其他财产)的继承权。这样做是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然而,这种做法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如果放弃继承的一方未来遇到经济困难,可能会因为当初的放弃行为而无法从其他遗产中获得支持。因此,在签署这样的文件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您完全理解其含义,并在了解所有可能后果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同时,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考虑采用更为公正的方式,比如设立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分配,或者寻求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以确保所有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回复于 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