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中国公民收养法》的规定,自1992年起,所有的收养行为都必须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否则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1994年3月未办理收养证的抱养行为,在法律上是不算成立的。如果需要确认孩子的合法权益或者解决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或到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可能需要补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