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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6岁的女孩发生了关系,对方家长要报案,我涉嫌什么罪名啊?

用户:游客_1y9ik77mAc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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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莹
周莹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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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可能会构成猥亵儿童罪或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对于男性,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但如果存在年龄差距过大、利用优势地位、或者对方不能理解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等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强奸。 对于女性,由于法定婚龄为18岁,与未满18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不论是否自愿,都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年龄差、双方意愿以及是否存在强迫、欺诈等行为来判断。 鉴于法律的复杂性和具体情况的差异,建议你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指导。同时,如果情况允许,主动与对方家长沟通,表达悔过,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