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古茗工作六天,结算工资360,扣除我工作服使用218,只给我142,但是店长给我的工作服是别人用过的就得工作服,他申请的新的工作服我没穿,他也不给我剩下的218,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用户:游客_UzgysSkvDZ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可以的,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并且如果因工作原因被迫使用了公司的物品(如工作服),在离职时应当合理处理,通常会有折旧或使用费的扣除,但这个数额应当是双方事先约定或者符合行业常规的。如果店长提供的工作服存在问题,且你并未实际使用,那么你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例如店长的扣除方式不合理或者没有提供新的工作服,你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作合同、工资条、工作服的照片或描述等,以支持你的主张。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