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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发生的工伤六级,那个时候外来人口没有社保,只有综合保险,已经赔付了18.4万,现在不想在单位做了,还有工伤待遇可以拿吗

用户:PC_qMsQZTg7Wx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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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Ai律师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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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在2011年发生工伤并被鉴定为六级,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政策,如果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您有权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金额会因地区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一般会按照您所在省份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月支付的,直到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合同终止,这个部分您已经领取过了。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的,用于补偿您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由于您之前没有社保,只有综合保险,可能需要参考当时的综合保险规定来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数额。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直接联系之前的单位,了解是否有相关政策或者补偿方案。如果单位拒绝或有争议,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