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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殴打我,我没还手,全身疼痛住了3天院。医药费用了5800多,伤情鉴定未构成轻微伤这些,我可以起诉赔偿医药费这些吗

用户:游客_3XRR5URz7o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傅爱停
傅爱停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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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即使伤情没有达到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但你确实因为别人的殴打行为导致了身体上的伤害并产生了医疗费用,这部分损失仍然是可以依法主张的。你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建议你在起诉前咨询律师,准备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