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协议中对于贷款无力还清的房屋,怎么约定归属?
用户:游客_xHIib7fbNH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无力偿还贷款的房屋归属问题,通常会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来约定: 1. **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即使贷款未还清,也应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贷款未还清的部分可以视为债务,而房产本身可能需要折价或者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原有贷款后,剩余部分再按比例分配给双方。 2. **一方负责偿还**:如果有一方经济能力较强,协议可能会规定由其继续偿还贷款,并且房屋归该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利息,具体数额应在协议中明确。 3. **变卖还款**:如果双方都无力偿还,可能需要将房屋出售以偿还贷款。出售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剩余部分再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4. **法院判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偿还能力等因素作出判决。 无论哪种方式,重要的是要确保协议公平、公正,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