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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工作六天,超出的一天公司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给吗?

用户:游客_25CrC04urP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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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莹
周莹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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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对于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每周工作日超过法定的40小时(一般为5天),那么超出部分(比如每天1小时,假设一周为6天)通常应该算作加班。 如果你从未收到过加班费,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了解公司的加班政策以及未支付加班费的原因。 2. 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邮件、聊天记录等),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认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 3.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好有书面证据支持你的主张,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