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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动迁安置房,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用户:游客_Ha686ghCsy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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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
李迎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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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动迁安置房,如果在婚后办理了产权证,且产权证上明确记载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这个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即使房子是基于婚前的动迁安置,但婚后产权证的取得视为对原有财产的一种增值和转化,且在法律上默认为夫妻共同共有。 然而,如果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可能会被认为是该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购房过程中也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如出资、贷款等)。 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个案的具体细节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