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工作2年过一点,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单位除名
用户:游客_ZnuT1o4gG1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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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你在工作两年多一点的时间内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又被单位除名,你可能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一定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你还有可能享有经济补偿金。 具体情况还需要看除名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你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违法行为,单位可能会有合法的理由除名,并且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你尽快收集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明等,然后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