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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给私人老板干活,没有签合同,现在急辞,老板需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违法吗?

用户:游客_ZyqqhwRIKB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王孟辉
王孟辉律师
上海 |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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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问题在中国劳动法上存在争议,但一般来说,在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关于工资扣除的问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至于您提到的“老板需要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如果是因为上述合法合理的损失赔偿,则在数额范围内是允许的;如果不是因为上述情况,或者扣款金额超过实际损失,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职责、承诺等,如有必要可以寻求工会、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