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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能判离?

用户:游客_ygIdN2aPAh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谷建
谷建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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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原告的离婚起诉进行应诉后,如果法院在第一次审理中并未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会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法定期限(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后再行起诉离婚,即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然而,并非每次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感情基础、分居时间、有无和解可能等因素,而非单纯依据起诉次数来判断。只有当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时,才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能否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判离,并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还需看个案情况及法官的判断。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