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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了offer.第二天去报道了,然后下午被口头说不合适,是否可仲裁企业

用户:游客_vETX0QTrlz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陈伟
陈伟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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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接受了企业的Offer并且按照约定前往公司报道,随后因为企业单方面表示你不适合该岗位而被辞退,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平等就业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这种情形下,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下几点: 1.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非所有“不合适”都构成违法解雇,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确实不适合岗位要求,可能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解除。 2. 劳动仲裁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例如录用通知、工资单、工作日志等能证明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企业违规解除合同的证据。 3. 不同地区可能对劳动争议处理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你在申请仲裁前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