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方欠6000元,我已经申请执行,可以对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银行卡也没有钱,这样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用户:游客_FZVw0rEMo7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您所述的银行卡内无存款、名下没有房产、车辆、股权等资产,且经过法院调查后确认其确无履行能力,这被称为“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从法律程序上讲,你可能无法通过普通民事诉讼手段追回全部欠款。 请注意以下几点: 1. 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限制其高消费,并在一定期限内持续对其财产状况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新的可执行财产,法院仍有可能恢复执行。 2. 如果被执行人有其他收入来源或者隐藏、转移了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 您还可以尝试向法院申请将债务转为分期付款、延长还款期限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其他债权等方式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律师保持沟通,了解详细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