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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员工,之前任职的时候一直由我跟快递对接联系,目前我已经离职一年多,因老板欠快递2万块钱,我在那个公司名下有百分之20股份,可以起诉我个人吗,这个事情跟我个人一点关系没有,我个人没欠他钱,

用户:游客_riyfGcDpwc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盛栎
盛栎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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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以您的名义起诉您在该公司所持有的20%股份为由,要求您偿还老板欠付给快递公司的2万元债务。因为,股份代表的是您在公司的权益和责任,与公司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当您离职后,您不再承担该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法律后果,包括对外的债务责任。如果老板欠付快递公司的债务是因为公司的经营问题导致,那么这笔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而不是直接追究到持有股份的股东(包括您)身上。 当然,如果公司在您在职期间存在挪用公司资金、虚构业务等不当行为将公司资产用于私人债务的情况,并且这些行为与您有关联,例如涉及到了您的签字确认或者知情不报等情况,那么可能需要对您进行追责。但这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并非仅仅因为持有股份就必然牵扯到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