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2年前,学校出纳,经校长批准,向学校食堂多次借款10余万元,均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如赔欠款、购办公用品、发临时工工资等。两年后校长离任,未赔付。现纪委介入调查(估计主要涉及校长会计出纳三人)
用户:游客_oeV6lU8ftD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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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在这个案例中,存在以下几个关键点: 1. 2012年前,学校出纳在未经规范财务程序的情况下,经过校长的批准,向学校食堂多次借款共计10余万元,这些资金被用于补充学校的公用经费,包括但不限于赔欠款、购买办公用品以及发放临时工工资等日常运营开销。 2. 两年后,校长离职,但所借的款项并未得到偿还或正式结算,这可能存在财务管理上的不透明和责任归属不清的问题。 3. 现在纪委已经介入调查,这表明学校可能对这笔巨额借款及使用情况产生了疑虑或者收到了举报投诉,纪委介入的主要调查对象可能涉及到当时的校长、会计和出纳三人,他们需要对这笔借款的合规性、去向以及是否存在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等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需积极配合纪委的调查,提供详细的借款记录、资金使用凭证以及相关审批文件等证据材料,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或侵占公款的情况,应主动承认错误并接受相应的法律惩处。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