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现在儿子要离婚,父母能收回房屋吗?

用户:游客_1ksUch4lMn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宋加茹
宋加茹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去咨询

如果这套房子是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赠与给儿子和儿媳两人,那么即使儿子要离婚,父母也不能随意收回房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儿子和儿媳两人的共同财产,而不是儿子一个人的财产。 当然,如果父母愿意将这套房子收回,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这一点,比如通过起诉要求儿子归还房产或者要求分割财产等方式。但是这样做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不利于家庭和谐。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在购房时就明确规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端。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