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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找到我后才知道的,这个算逃逸吗?

用户:游客_9sgeiFko0u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谷建
谷建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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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一般情况下,法律并不要求逃逸行为具有离开现场的目的地,在可能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例如,行为人为逃避救治伤者,逃离事故现场且未发现伤者失去意识的,仍然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均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