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协议离婚时男方净身出户,孩子归女方,男方不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离婚之后,女方以没有工作为由,起诉男方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用户:游客_KFkqu2EzLt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协议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如果男方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则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因为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强制执行。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所以,你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