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和女方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女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可我是个残疾人,有癫痫病,现在不能工作,我现在可以向女方要孩子的复养费吗
用户:游客_NNDQaRUFCA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法院一般会支持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