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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农村宅基地买卖的问题

用户:游客_5relgUrcuf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王志新
王志新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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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村宅基地不能进行自由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