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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杭黄铁路线路巡线员(属浙江民泰管),下月开始他们要我们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6.30至晚上21.30分每天上15小时,上二天休二天,每月没有其他体息日的,是不是超出劳动法规定的每月上班的

用户:游客_KoFgLXPLXc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胡晓红
胡晓红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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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时间明显超过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您有权拒绝这种超时工作的安排,并要求公司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不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