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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被征收拆迁,拆迁办给了一份赔偿清单,让我签字,我对赔偿价格不满意,所以未同意签字。我家房屋是2000年左右建的,起初只有三层,大概2002年又盖了第四层,未上到房产证上。拆迁办的赔偿价格是有证1万左右/平米,无证300元/平米。我想问一下我加盖的房屋面积算是违章建筑吗?这种赔偿价格合理吗?是...

用户:游客_P444Zd8aDV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焦羽琦
焦羽琦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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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有证房屋和无证房屋在被征收时应当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评估和补偿。如果你的房屋是在2000年前后建造的,并且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那么这部分房屋应该会得到较高的补偿。 至于你加建的第四层房屋,如果在建设时没有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具体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至于赔偿价格是否合理,这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例如房屋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结构等等。你可以咨询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或者律师,对赔偿价格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评估。 总的来说,你应该认真对待这份赔偿清单,并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信息和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