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的,女方可以改孩子的姓名。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的,女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决定是否变更孩子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