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每周工作六天,每周工作48小时,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放假扣工资,扣的是岗位工资,还有其他工资啊,上海基本工资有的,有同事咨询有点律师说劳动者与公司这样约定了,只要工资可以就不违法,是这样的么?
用户:PC_qMsQZTg7Wx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不是这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部分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每周工作六天,每周工作48小时,且周六上班没有加班费,放假扣工资,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此外,扣工资的方式也存在问题,不能扣除岗位工资以外的其他工资。因此,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并停止非法扣工资的行为。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