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服装加工合同纠纷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未签订合同,但存在实体合同关系,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在规定期间内定做10款服装,并提供了大部分原材料,承揽人仅制作了4款,中途停止制作,构成违约。此情况下定作人可以主
用户:游客_sps9W5CRMP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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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此情况下,定作人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 要求承揽人履行合同:虽然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但是根据实际行为,双方已经存在实体合同关系。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和提供的原材料,承揽人有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定做10款服装。因此,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继续履行合同,完成剩余的6款服装的制作。 2. 要求赔偿损失:由于承揽人中途停止制作,构成违约,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赔偿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可以包括定作人为了找其他承揽人所支付的额外费用,以及因延误而导致的销售损失等。 3. 解除合同:如果承揽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定作人不再希望继续合作,定作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揽人可能需要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或者赔偿定作人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权利和责任的判断需要根据当地法律以及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建议定作人在处理纠纷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