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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问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且给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租期还没开始,不继续租赁,可以要求退还已付的钱款吗?
用户:游客_ogw1V4zuq3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答
律师回复
王孟辉律师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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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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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租期还未开始,你可以要求退还已付的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但是,具体退还金额和方式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建议你查看合同中的退款条款,并与房东进行协商解决。
回复于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