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想离职,你可以与你的雇主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而离职,你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或失业保险金。如果你需要法律建议,建议你咨询律师的意见,以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可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