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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有的一套房子给儿子,但带儿子的这一方,可以永久居住,这样约定可行吗?

用户:游客_xHIib7fbNH 发布:1年前 类型:其他纠纷
律师回复
高翔
高翔律师
上海 |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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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可以就一般情况给出一些建议。在离婚案件中,分配共同财产通常是根据当地法律和法院的判决来进行的。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将共有的房产划归给一方,但另一方仍然可能有权在房产中居住一段时间,这通常被称为使用权。 因此,如果你想要约定让带儿子的一方在房产中永久居住,你可能需要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是否允许这样的约定,并确定在你的具体情况下是否可行。 此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通常是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因此你可能需要与离婚案件的另一方进行协商,以确保双方都同意这样的约定。 最重要的是,为了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你应该寻求专业法律建议,并遵守当地法律程序。

回复于 1年前